抚养权私下协议是指离婚夫妻在未向法院申请离婚或者向法院申请离婚但未经法院审批的情况下,在家庭协议书上对其子女的监护权、抚养权进行约定。在我国,离婚后涉及到抚养权的事项,一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约束双方,而私下协议则并无法律效力,如此,抚养权协议的私下达成,在法律上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首先,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抚养、教育等问题应在民政部门或法院的主持下进行协调解决,而私下协议未经法律途径有效审核剥夺了法院对合理、公正解决问题的权利,无法保障权益。其次,私下协议容易被一方或者双方出尔反尔,未来发生争议时无法有效维权,对孩子以及离婚双方的心理和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建议离婚双方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应遵守有关法律规定,根据情况进行正式的司法诉讼或者协商,通过法律途径得以达成公正合理的协议,并通过法律方式加以约束和确认,从根本上保障双方子女的合法抚养权,避免因私下协议引发的诸多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