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挪用其负责管理或者保管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公共财物或者资金,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犯罪的一种,属于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公共财产的保护范畴。因此,挪用公款仍然涉及到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
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数额较大的属于贪污罪,数额较小的属于受贿罪。数额的标准是由当地的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司法解释给出的。
如果挪用的公款数额在15万以下,则应定罪为受贿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能并处罚款;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在15万以上,就应定罪为贪污罪,判处3年以上、不满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定罪的时候,法院会参考挪用公款的数额、犯罪的情节和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判断。如果犯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就可能被判处更严厉的刑罚,甚至可能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是一种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公共财产的罪行,必须受到法律制裁。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