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出纳挪用公款补上是犯罪行为。尽管出纳可能会带着还回来的钱,但他们在某个时刻挪用公款就已经违法,即便他们与他们所服务的组织客户关系不好,亦不能随意支配他人的财富。假设出纳在账目上有疏漏或错误,他们必须采取其他合法方式向借方解释这种错误,并取得借方的批准。如果出纳没有获得批准,而是私自挪用公款,那么他们就会面临可能的刑事指控和审判。
通常情况下,出纳挪用公款被视为犯罪行为的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盗窃
如果出纳挪用公款补上账目,就意味着这些资金是被盗窃的,因为他们没有获得批准或授权。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的钱包和信用卡的交易记录负责,因此,此类行为不应该被允许或接受。
2. 侵占
如果出纳挪用公款补上账目,那么这些公款就被用作了个人的目的。这种自私的行为被称为侵占,是违法的。即使他们打算还回这笔赃款,他们在利用公款时也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3. 监管不当
出纳挪用公款补上账目,这种行为也可能意味着财务监管工作不力,这是违反职业道德和业务标准的。
总结,出纳挪用公款补上是一种犯罪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在被抓获和指控时,他们将会面临长期的财务和个人影响,他们的雇用和职业前途也可能会受到影响。因此,出纳必须遵循财务和业务标准和道德原则,坚持公正和诚信地开展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