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犯罪。贪污犯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法占有或者非法收受财物,或者在国家、集体或者企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中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虚报冒领公款、公物、价款、税款等罪行。出纳挪用公款就是在其职务范围内,将公款挪用于个人用途的行为。
具体来说,出纳是企业、机构中比较重要的职务之一。出纳在工作中负责处理公司日常收支,并管理公司账目。因此,他们所接触到的资金非常庞大,并且掌握了相应的资金管理权限,这也就为其挪用公款提供了可乘之机。出纳如果挪用公司公款来个人消费或者进行非法活动,就属于贪污犯罪。
针对出纳挪用公款的情况,国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挪用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终身监禁。
综上所述,贪污犯罪是对公共财产侵犯行为的一种严厉反应。出纳作为企业中的重要职务,如果违法挪用公款,破坏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企业应当严格加强对出纳的日常监督管理,防范此类事件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