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出纳私自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属于贪污犯罪的一种形式。贪污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在处理财物、货物等方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的不法行为。
出纳私自挪用公款是指出纳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把属于单位的公款挪用到个人账户或私人用途上。这种行为不仅有贪污之嫌,还涉及到侵占、盗窃等刑事犯罪。因此,出纳私自挪用公款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出纳是企业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关键人员,对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声誉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出纳私自挪用公款,在企业内部可能会引起资金短缺、资金流转不畅等问题,甚至给企业造成重大财务风险。对于个人来说,也将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其信用记录也将受到很大损失。因此,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不得从中谋求私利,做到诚信守信、公私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