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归还是指一些公职人员或者其他组织成员在自己的职务范围内,将公款占为己有或者用于其他非法用途后,进行了归还的行为。这种行为的认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首先,要根据法律规定来认定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挪用公款。挪用公款的标准是:用公共财产非法占有、使用或者挪作他用,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情节较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如果某些公职人员或者组织成员挪用公款后进行了归还,应该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其次,要综合考虑挪用公款归还的情况和动机。如果归还行为是在发现自己的错误之后主动进行的,而且归还的款项完整,那么可以认为这种行为是一种积极的反省和纠正,可以适当考虑减轻处罚或者给予宽大处理。但是,如果归还仅仅是为了减轻处罚或者逃避法律责任,那么就不能将其视为对错行为的修正,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总之,挪用公款归还是一种行为,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情节综合进行认定。对于那些主动进行归还的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宽大处理,但对于那些恶意行为的人员,法律条文应予以严厉惩罚。真正的维护公共利益,需要保障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必须坚决打击腐败行为,坚持反腐倡廉的原则,让公款归公,让公职人员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更好地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