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炒股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涉及到公款的利益和安全问题,因此必须加以认真对待和处理。如果挪用公款炒股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想归还挪用的公款,那么具体的认定归还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1.自愿认罪认罚:在被发现挪用公款炒股之后,自愿向有关部门投案自首,并承认自己的罪行和违法事实,供认具体挪用金额和炒股情况,以示诚意和决心,公然悔过,并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2.主动交代问题:犯罪嫌疑人可以主动交代挪用公款炒股的情况,包括具体的操作程序、炒股亏损金额等等,这样有助于相关部门及时了解问题,加快处理速度。
3.积极退赔:挪用公款炒股后,犯罪嫌疑人应该积极退赔相关金额,既可以表明自己的诚意和态度,也可以帮助有关部门及时追回公款,避免进一步的损失。
4.主动认罚:在挪用公款炒股罪指控成立后,犯罪嫌疑人应该积极认罚,主动承担法律责任,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以保护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并体现自己的悔过之情。
总体来说,对于挪用公款炒股的认定归还,重点是要积极退赔相关金钱,认真接受法律责任,以示自己的悔改态度和行动,这样才能获取社会认可和公正处理。同时,挪用公款炒股也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应该于事无补之前认真反思,远离违法犯罪行为,融入社会大家庭,为社会作出更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