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务员或其他行使公共职能的机构或人员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财产的资金挪用到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用途上,侵占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资产的一种行为。挪用公款的主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公务员是挪用公款的主体之一。公务员是国家机关和其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在行使职务的过程中处理大量的资金。有时候,他们为了自己的私利挪用公款,而这种行为不仅侵占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财产,还违背了公务员廉洁自律的职业精神。
其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可能会挪用公款。企业和事业单位拥有大量的资金,这些资金都来自社会公共资产。在处理这些资金的时候,个别的工作人员可能会出于个人目的而挪用公款,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再次,良心作坊、关系户等非官方人员也可能会挪用公款。这些人员一般不是公职人员,但是他们可能会接触到一些资金,例如企业的管理者、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公共机构的外包人员等。这些人员如果拥有一些特殊关系,可能会挪用公款来获取私利。
最后,挪用公款的主体还包括一些不法分子。这些人不为公众所知,他们常常利用各种手段非法获取公款,这种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总之,挪用公款的主体非常广泛,包括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良心作坊、关系户以及不法分子。在现代社会中,保护社会公共财产的利益,是每个人的责任,应该积极打击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