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一种特殊的房屋,它是由政府为了进行城市更新、修建公共设施等项目所需要拆除房屋的居民进行安置而兴建的房屋,因此它并不是共有房。这些房屋的产权归居民所有,但是在房屋的继承、出售和出租等方面,会受到政府的限制和规定。
在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方面,居民是有完全的所有权,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相关的权益;但是,在转让、出租等方面却受到了很多限制。比如,拆迁安置房的居民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办理房屋证,但是不能出售,只能在需要的情况下转让给政府或者相关机构。此外,如果拆迁安置房的居民需要出租房屋,也需要遵守相关政策法规。
由此可见,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共有房,而是由政府或者相关机构为了补偿居民的权益和提供住房服务而兴建的。在房产买卖和出租等方面,这些居民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以避免违反政策法规带来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