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并非全部都是共有产权房,其具体产权形式视不同城市或区域政策而定。普遍来讲,拆迁安置房分为定向安置和非定向安置两种类型。定向安置是指政府按照一定规定,根据拆迁居民房屋建筑面积、家庭人口数及收入状况等情况,给予相应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房,产权归居民所有。而非定向安置则是政府统一购买房源后,针对符合条件的居民进行配租,其产权形式多样,有共有产权、商品房以及公房等形式。
在一些城市中,政府给予拆迁居民的安置房是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房是一种新型的产权形式,其核心思想是通过政府的调控,鼓励住房市场的发展和共有产权房的建设,让更多的人拥有自己的住房。共有产权房是指某一住房项目中,政府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与购房人共同持有该住房的所有权,购房人只享有该住房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尽管不是所有的拆迁安置房都是共有产权房,但无论产权形式如何,拆迁安置房都是政府为了满足拆迁居民的住房需求而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措施,是政府治理住房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而对于拆迁居民来说,无论产权属于谁,能够获得一套廉价的安置房,都是解决住房难题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发展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