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一般会在法庭进行审理,而根据中国的司法实践,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一般会在法庭上诉讼和睦,一起到法庭当庭出离婚协议。这种方式既可以加强当事人的约束力,也可以提高审判效率,让双方在法庭上以公正独立的司法机关的见证下,进行离婚协议的签署。
当庭出离婚协议的方式,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解决离婚纠纷,实现当事人的理财利益最大化和心理平衡,也符合法律的原则和法院的职责。当庭出离婚协议需要双方当事人积极主动地协商,达成共识,由此需要律师的现场辩护,法院的提醒、审核、确认。如果双方已经预先达成协议,法院一般会简单地听取一下双方的意见,在确认双方的真实意愿后立即生效。
当然,当庭出离婚协议的方式并不是每个离婚案都适用的,有时当事人无法协商达成协议,需要通过法院的审理来解决争议。但是,在多数情况下,当庭出离婚协议的方式是一种快捷、有效、公正的解决方案,对于双方当事人和个人的身心健康都有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