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土地资源部门划定为农民住房和生产用地的一类土地,是农民个人或家庭在农村土地上建房并保有使用权的土地,是农村居民的基本生产和生活场所。然而,现实中不少人将宅基地用于非法买卖,这样的行为不仅涉及到土地资源泄露,而且没有得到政府的认可,因此法律不允许宅基地买卖。
首先,宅基地买卖不合法的原因是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国家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属于全国人民所有。在这种情况下,购买农村宅基地就意味着购买土地的所有权,而这是不允许的。所以,只有取得土地使用证,并申请农村宅基地,才能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其次,宅基地用途受到限制。农村宅基地只能用于农村居民的住宅和生产用地,不能用于商业用途或被用于非法活动。如果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和许可,转让宅基地用于非法活动或用途,就是违法的行为。
第三,宅基地买卖的做法缺乏公正与公平。在这种交易中,买卖双方通常不是权利关系的当事人,也没有相应的购买合同,没有公证或调解程序,没有行政批准或审批,实际上这些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无从保证。因此,法律不承认这种交易行为。
总之,农村宅基地买卖不合法,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土地公有制的原则,而且没有得到政府的认可和审批,缺乏公正性和公平性。因此,必须依法处理宅基地买卖等违法行为,保障土地的公有制原则,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