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挪用公款是一种刑事犯罪,也是近年来比较严重的一种经济犯罪。在我国法律中,非法挪用公款属于“挪用公款、赃款、私分罪”,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非法挪用公款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非法挪用公款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则属于“挪用公款罪”的情节严重版本,应当以“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判定非法挪用公款罪的关键是确定是否存在挪用行为,以及挪用的金额是否符合刑法规定。通常来说,判定是否存在挪用行为,需要看被告人是否具备支配该公款的权利,并且是否违反了有关规定,将该公款用于私人用途。例如,是以系统漏洞、权限滥用等方式将公款转移到个人账户,还是以虚假报销、超标准消费等方式将公款挪用到个人手中,都可以被认定为非法挪用公款的行为。
而针对在非法挪用公款罪案件中,如何界定侵占罪,则需要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超过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或者超过二百万元的,依法认定为侵占罪”,依照具体案件的情况,结合犯罪主体的心态、动机及具体行为,进行综合分析和权衡。
在刑事诉讼中,对于非法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以及犯罪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对社会造成的实际损失及赔偿程度等因素。根据刑法,一般来说,非法挪用公款的犯罪分子,将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高可以达到十年,并处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同时,根据具体案情,法院还可能对非法挪用公款的犯罪分子进行责任追究,并从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上,进一步加大处罚和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