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作为一种重要的不动产权利凭证,其中所涉及到的抵扣契税问题备受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拆迁协议所涉及到的金钱或者非金钱补偿都是需要缴纳契税的。
具体来说,拆迁协议中涉及到的金钱补偿部分需要另行缴纳相应的契税,这个税率一般是按照协议中所达成的财产交易价格的百分之一来计算。以某市城建委拆迁协议为例,该市规定,拆迁协议中的契税应当以扣除补偿款项后剩余金额为基数。如果剩余金额不足1000元,则不需要缴纳契税;如果剩余金额在1000元至2万元之间,那么缴纳的契税金额为100元;如果剩余金额在2万元以上,则缴纳的契税金额为1.5‰。
另外,拆迁协议中的非金钱补偿部分也需要缴纳契税。这个契税的具体计算方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非金钱补偿的资产价值已经确定,那么可以按照这笔资产的评估价值来计算契税。如果非金钱补偿的资产价值没有确定,那么可以按照规定的税款上限来计算契税。
总体而言,拆迁协议抵多少契税主要取决于协议中所涉及的具体金额和资产价值。只有按照规定缴纳足额的契税,才能够确保拆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因为缴税问题而导致后续的纠纷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