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达成的协议文件,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视权、赡养费等相关事宜。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协议可能存在作废的情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离婚协议中的规定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就会因为非法性而被认为是无效的,不能起到把握财产、人身、子女等权利和利益的效果。
二、协议成立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的成立需要满足某些法律规定的条件,比如协议必须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离婚当事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等,如果离婚协议的成立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合同无效。
三、利害关系人缺乏知情权或同意权:所谓利害关系人指的是离婚协议涉及到的具有合法权益的人,他们必须知情并同意离婚协议的内容。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的内容侵害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而这些人没有经过知情同意就被迫被协议规定的情况,那么离婚协议就是无效的。
总之,离婚协议作为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真正发挥其效力。对于有疑虑的离婚双方,一定要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