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并不属于房屋,它是指分配给农村居民建造居住房屋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土地,是农村居民建房、办农业和扩大经营面积的重要场所。因此,宅基地实际上是土地所有权的一种形式,而不是房屋所有权。
宅基地的所有权是不动产权,在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方面比建造的房屋更大。这意味着,农村居民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自己的房屋,同时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产权,使其可以开展一系列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如种植农作物、圈养家畜等。而这些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都是农村居民享有的不动产权。
相较于城市的房产,宅基地的使用和转让受到限制,例如宅基地只能用于居住和农业生产经营,而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宅基地的转让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并且需要征求村委会和相关部门的同意才能进行。
总之,宅基地虽然是用于建造居住房屋的土地,但其并不属于房屋,其所有权是不动产权,是农村居民用于农业生产和居住的重要场所,对于农村居民而言,建造自己的居所和拥有宅基地所有权,同样具有至高无上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