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屋不属于遗产,这点需要明确。
首先,遗产通常是指某个人死亡后所留下的财产,包括房屋、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等。而拆迁安置房屋实际上是政府为了某些公共利益目的,例如城市更新、公路建设等,而对市民不得已拆除房屋后所提供的安置房屋。
其次,遗产法虽然规定了继承人的权利义务,但拆迁安置房屋却是由政府按照相关政策安排使用的,无法被作为继承财产使用或转让。
因此,拆迁安置房屋属于政府合法安排的公共利益事项中的一部分,不属于个人财产遗产范畴。当然,在拆迁安置房屋的分配过程中,也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政策和程序,确保分配公正、透明,不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