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不属于遗产。遗产是指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依照法定或者约定的继承顺序,由继承人继承的财产。而拆迁安置是政府为了实现城市更新、改善居住条件等目的,通过对拆迁项目所占用的土地、房屋和其他不动产的收回和重新分配,对拆迁人员进行安置补偿的一项行政活动。这与遗产没有任何关系。
拆迁安置是一项特殊的行政行为,它是以改善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在进行拆迁安置时,政府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拆迁人员进行补偿安置,使其能够维持生活水平和基本居住需要。这与遗产继承不同,遗产的继承是以个人的财产为出发点,只涉及到个人的利益。
同时,拆迁安置也有一定的特殊性。在进行拆迁安置时,人们不是因为自己愿意而去接受拆迁,而是被迫要进行这一行为,因为政策和法律要求他们这么做。而遗产继承是在遗产人去世后,依照法定或约定的继承顺序,由继承人合法继承其遗产。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不属于遗产。虽然在一些情况下,拆迁安置和遗产会有一些交叉的地方,但两者本质不同,其目的和依据也不同,不能混淆或等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