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拆迁安置房属于一种特殊的遗产,其遗产性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在法律上,遗产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所拥有的、可以用财产权利价值衡量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金融资产等。如果拆迁安置房属于被继承人在生前所拥有的财产之一,那么在法律上它就是一种遗产。
其次,如果拆迁安置房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才得到的,那么按照继承规定,它就是被继承人的财产,并且可以作为继承财产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拆迁安置房属于国有土地上的产权,具有一定的不可转让性质。因此,在继承拆迁安置房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比如,如果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在生前拥有的财产,并且在被继承人去世前已经划拨给继承人,那么它就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如果房屋属于被拆迁后才得到的,那么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当地政策来决定是否可以继承。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属于一种特殊的遗产,其是否属于遗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但是在被继承人生前已经获取并且可以继承的情况下,它是可以作为一种遗产来进行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