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改善城市建设或其他公益性项目而拆除居民房屋,并为这些被拆迁的居民提供的安置房。这些安置房一般由政府出资兴建,免费分配给被拆迁的居民居住。但是,拆迁安置房并不属于遗产房。
遗产房通常是指被祖辈或父母遗留下来的房产,经过一定的分配程序,分配给继承人。而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兴建的安置房屋,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归政府所有,被分配给居民只是用于居住,不能随意转让或出售。因此,拆迁安置房不属于遗产房。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虽然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而建设的房屋,但是这些房屋的质量和区别度并不高,对于许多被拆迁的居民来说,拆迁安置房只是一种临时性的住所,并不能完全取代原有的房屋。因此,政府应该采取更加完善的政策来保障被拆迁居民的权益,尤其是针对那些旧房破旧、房龄久远的老城区居民,要加强拆迁方案的设计和执行,切实保障他们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