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屋是否算作遗产,其实需要分情况具体分析。在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屋往往不具备遗产的属性,因为其本质上是政府或开发商向被拆迁户提供的一种补偿性质的住房,其归属权也明确规定在受益人身上,并非同遗产一样,具有传承性。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一位已故家族成员在生前是拆迁安置房屋的受益人,他在房屋被拆迁前已享有所有权或共有权,并且在其遗嘱中对该房屋做出明确的处理方式,那么该房屋就可能作为该家族成员的遗产被继承。此外,如果该拆迁安置房屋在拆迁后获得了补偿,那么补偿款项就可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在法律上,遗产是指被继承人在其死亡时遗留下的财产、权利和利益,包括可继承的无物财产和有形财产。这意味着,拆迁安置房屋不具备遗产的继承性质,但补偿款却可以作为继承人的遗产。如果被拆迁户在拆迁前已经具备了对拆迁房屋的全部权利,那么按照遗产的相关规定,该房屋就有可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继承。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屋并非遗产,但在遗嘱中的特殊处理方式和获得的补偿款项可能会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因此,家庭成员在拆迁安置房屋处理时应注意规避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