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居民自愿申请并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在集体土地上划出的、供其在上面建房、居住、生产的专用土地。简单来说,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上的一块专门划分给农村居民用于建房、居住和生产的土地。
在法律上,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而宅基地的使用权,则由受让人在集体土地上享有,不等同于个人对房屋的所有权。
根据《宅基地使用权出让暂行办法》规定的“使用人享有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但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这也说明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等同于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如果在宅基地上建房后,只是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并不能将其视为个人房屋,其所有权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宅基地被非法出卖、转让、抵押等违法行为,那么土地管理部门将根据法律规定予以纠正、责令恢复原状或者吊销宅基地使用权。因此,使用宅基地时需注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宅基地的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