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擅自将公共财产用于个人或非法用途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挪用公款属于职务侵占罪,是犯罪行为之一。
具体来说,职务侵占罪是指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或者私自使用公共财物,情节比较严重的,应当受到刑事追究。对于挪用公款已归还的情况,也应当受到相应的惩罚,具体如下:
首先,挪用公款已归还的情况下,应当根据挪用的金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来判定行为的轻重。如果挪用金额较小,情节比较轻微,则可以从轻处理,如进行行政处罚或者简单的罚款。
其次,如果挪用金额较大,情节相对较严重,则依据刑法的规定进行惩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属于犯罪行为,被认为是职务侵占罪。在这种情况下,挪用公款已归还不能免除犯罪的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无论挪用公款是否已归还,都需要进行法律审判。只有经过法律程序的审判,方才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进行相应的惩罚。
在重视惩罚的同时,也应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法律责任,加强规范工作行为,根本上杜绝挪用公款等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