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离婚协议可以加居住权。一方面,居住权是夫妻离婚后比较常见的争议点之一,因此加入居住权条款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居住权利和义务,减少后续纠纷。另一方面,如果双方有共同的子女,加入居住权条款也可以保障孩子的生活权益,让他们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成长,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双方应当公平、合理地协商居住权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居住权的有效期、居住范围、居住方式等细节问题,并对违反居住权条款的行为进行明确的法律制裁。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涉及到的居住权仅仅是居住权,而不是房产权。如果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能够在房产中拥有的居住权仅限于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和范围,其居住权并不等同于享有物业所有权。因此,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双方可以选择在居住权方面进行灵活的协商和让步,但对于房产权归属和房产管理等问题还需要认真考虑和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