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达成的协议,其中包含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纠纷解决等方面的约定。当然,协议的内容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如果一方不同意,协议就不能生效。其中一个争议点是居住权,即离婚后的居所问题。对于离婚夫妻,居住权的分配很重要,因为它影响到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问题。
离婚协议中约定居住权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协议应明确规定子女和父母的居住权,即子女的抚养和监护人的居住权。
2. 协议中应注明具体的居住地点和产权归属。如果是租赁房屋,则需要清楚说明租金由谁支付。
3. 协议需要规定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居住地点的权限。
4. 协议中的居住权约定应考虑到失业或其他生活变故的情况发生时需要及时调整。
总之,在达成离婚协议时,双方需要充分考虑居住权的问题,以确保子女和家庭的稳定发展。协议应该明确的规定子女和父母的居住权,具体的居住地点和产权归属,并规定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居住地点的权限。只有这样,双方才能在离婚后安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