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居住权是指前夫妻离婚后,双方对房屋的使用及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居住权十分重要,不能忽视。合理且合法地约定居住权可以避免以后的纷争和争议,也可以为离婚后双方的生活带来稳定和平静。下面具体说明居住权的约定。
1、共同财产的房产的居住权约定:
在双方共同财产(房产)中,可以约定一方继续居住,或协商出售产权或者拍卖,但是不管采用什么方式,都需要注意两点:1、产权必须是双方共同拥有的;2、要经过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2、个人财产的房产的居住权约定:
由一方全额支付的房产,离婚后居住权自然也就随之约定了。而对于房产由夫妻共同支付时,可以约定由一方独自居住并继续自付房贷,也可以自行卖房。如果约定由双方平分房产的价值,则需要把房子卖掉,将获得的款项按照约定分摊。
3、对房子是否划为夫妻财产的约定: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可以约定房子是否划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达成协议认可该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必须同意离开该房。
总之,居住权的约定应该严谨、合理且合法。离婚协议必须经双方协商,充分体现双方的意愿和权益,不要因为贪图方便、舍近求远而忽视合法性、合理性,最终损害自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