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可以设立居住权,它是离婚协议常常包含的一项内容。居住权是指在夫妻双方离婚后,由一方在共同居所内继续居住的权利。居住权是在离婚协议中规定的,旨在为双方在离婚后带来更好的居住环境,并确保其住所的安全、清洁和维护。
在设立居住权时,离婚协议应明确规定受益人、住所、使用期限、居住期间的费用、使用方式和维护等方面的事项。其中,使用期限是一项关键的规定,通常设定为一定时间或直至某个事件发生,如受益人再婚或搬离。
居住权的设立可以特别照顾离婚后需要照顾的子女,例如父母亲离婚,子女由母亲抚养,父亲赋予母亲终身居住权,子女不用担心母亲住房问题,也可以更好地居住和成长。
总之,离婚协议中的居住权是旨在为离婚后的双方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为离婚后的家庭生活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保障,并维护双方离婚后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