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都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经济犯罪罪名,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方式和犯罪构成要件。
挪用公款罪指的是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组织的公共财物被任意使用、挪为他用或者非法私分的行为。主要构成要件包括挪用行为、挪用的财物是公共财物、没有依法取得使用、占有、管理这些财物的权利,且数额较大。 挪用公款罪的重点在于财产性质的变化。
贪污罪指的是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者受贿罪的行为。主要构成要件包括职务便利行为、财产度性欲望、非法占有或者受贿并数额较大。 贪污罪的重点在于行为主体的职务身份
可以说,挪用公款是一种贪污手段,而贪污犯罪则是对职务占有职务财物的一种非法消费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区分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需要考虑行为方式和犯罪构成要件,但也需要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和证据材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