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方拟起诉另一方抚养权时,如果不进行起诉状的变更,可能会对此案件产生一定的影响。
首先,起诉状是双方互相了解对方诉求的最主要依据,如果起诉状中的内容不准确,可能会导致诉讼的结果与当事人的初衷不符。因此,如果不进行起诉状的变更,可能会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可能会因为起诉状的不真实而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其次,如果不进行起诉状的变更,可能会延长诉讼的时间和费用,进一步增加当事人的经济和时间成本。因为如果诉讼时双方所提供的证据和事实发生了变化,原有的起诉状可能就失去了针对新情况的描述和要求。这时就需要进行起诉状的变更,进一步补充新的事实和证据,否则法院就可能需要再次通知双方进行补充材料或再次开庭审理,从而增加了案件的时间和费用成本。
最后,如果不进行起诉状的变更,在诉讼中可能会遭受对方的反击,例如被被告指控滥用法律程序、陷害他人等。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将会加剧当事人双方的矛盾,不仅会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也会加重当事人的心理和经济负担。
综上所述,如果当事人在起诉抚养权时需要对事实或证据进行补充或修正,就需要及时进行变更,以尽可能地保证诉讼的公正、合理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