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最高可处死刑,最低可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被判有罪,是否归还挪用的公款会对判刑产生影响。
一般来说,挪用公款罪的量刑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挪用的金额数,挪用的时长,挪用的目的和后果,自愿认罪态度等等。如果被告人在挪用公款之后能够积极归还,那么在判决时可能会被视为“立功表现”,减轻量刑。但是,这不一定会直接导致刑期的减少,可能只会减少罚金数额。从法律上来说,挪用公款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不会因为归还而改变。只有在被挪用方同意撤销该起案件或者经过司法程序判定判决后,罪名才能被撤销。
另外,有的人以为挪用公款归还了就没有了问题了,其实并非如此。因为挪用公款的行为通常是有违法证据的,如果司法部门介入,对于挪用公款的人员可能还需要接受调查、审判等程序。归还公款也可以看成是哀求减轻判决、增加手中筹码的行为,如果挪用的钱是具有特别性质的公款,如政府专项资金等等,即使归还也难以减轻判刑。
总的来说,即使挪用的公款归还,也不能保证会减少刑罚,但是积极归还被挪用的公款,可以展现被告人认罪悔罪、内心已经向正义倾斜的表现。归还公款可能仅是减少量刑,而不是减少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