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离婚协议。在立离婚协议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其中哪些条款可能会被认为是无效的。下面是一些关于离婚协议书中可能会被认为是无效的部分:
1.过分苛刻的赡养费和财产分割条款
离婚协议书中的赡养费和财产分割条款常常是离婚协议的争议点。一些人可能会过于苛刻地要求高额的赡养费和大额的财产分割。如果这些条款被认为是过分的,法院可能会裁定这些条款无效。
2.离婚协议书中的违法条款
离婚协议中不允许涉及违法的行为,如利用婚姻制造犯罪、合谋做假等,如果协议书涉及这些违法行为,相关条款必将被视为无效。
3.离婚协议书中的可能影响到孩子本人合法权益的条款
在离婚协议书中,必须避免涉及到孩子本人的权益或是离婚博弈中的工具,比如说父母之间的争取抚养权等等,否则该些条款也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4.离婚协议书中的逼迫协议条款
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在某一方的逼迫下达成的,或者是某一方在没有充分了解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的,或是不平等的协议条款等都会使该离婚协议书产生争议,被认为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涉及到众多因素,其中很多内容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无效的离婚协议书虽然成立了,但这并不能代表两个当事人是达成了和解;反而还会带来一些额外的法律和人情风险。因此,双方在草拟离婚协议书时需要认真考虑其中的条款、确保协议书公平、公正有效,避免争议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