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关于离婚后财产、抚养子女、探视等事项的书面协议。作为离婚的重要文书,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具有很大的关键性。这里我们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离婚协议书哪些无效。
一、离婚协议书内容涉及违法违规内容的无效。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涉及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德、侵犯公共利益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都是无效的。
二、离婚协议书内容涉及幼年子女的权益受损的无效。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涉及对幼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监护、探视等方面的内容影响到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这些内容都是无效的。
三、离婚协议书内容涉及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问题不合理的无效。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涉及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不合理、无法实现、导致财产分割不公等问题,这些内容都是无效的。
四、离婚协议书内容涉及夫妻一方强迫签字的无效。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一方采取强迫或者利诱的手段,迫使另一方签署协议书,那么这些内容也是无效的。
五、离婚协议书内容涉及对女性权益侵犯的无效。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损女性的利益,例如妇女在财产分配中遭到不公等,这些内容也是无效的。
六、离婚协议书内容涉及财产分割不合理的无效。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涉及财产分割标准不公、侵犯其中一方利益等,这些内容也是无效的。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最重要的文书之一,离婚双方应该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出公平、合理的离婚协议内容。对于一些无效的离婚协议内容,双方需要及时沟通处理。如果无法得出一致的解决方案,那么可以考虑请律师介入,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