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双方达成协议的书面文件,包括夫妻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内容。但是离婚协议书也可能存在一些无效条款,那么哪些是无效的呢?
1.违反法定原则的条款:离婚协议书中的所有条款都必须遵守法律原则。如果某些条款违反了基本法律原则,比如夫妻财产分割不符合《婚姻法》的规定,那么这些条款就是无效的。
2.不当的约定或协议:离婚协议书中的条款必须合理,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真实意愿。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存在不当的约定或不合理的协议,比如虚假转移财产等,那么这些条款也是无效的。
3.强制或不公平的条款:离婚协议书中任何一方不得利用事实上的强制手段或者滥用其在经济上更加优势的地位来威胁对方达成协议。如果某些条款中存在不公平的内容,比如抚养子女问题中偏向一方,那么这些条款也是无效的。
4.无效的协议范围:离婚协议只针对婚姻和离婚事项,如果涉及到其他法律事项,比如借贷、房屋买卖等,这些协议也是无效的。
总之,在制定离婚协议书时,必须遵守法律原则,不得损害双方合法权益,否则协议中的无效条款将被法律认定为无效,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损害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