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项协议,其中包含了双方离婚后的相关事宜。但是在制定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注意,有些条款是无效的,协议书中出现这些无效条款,不但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会产生反效果,甚至导致协议书无效或违法的后果。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离婚协议书中无效的条款:
1.损害子女权益的条款
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有违反儿童利益、损害子女权益的条款,这种协议书是无效的,因为无论法律规定如何,子女的权益都应该是不可侵犯的。
2.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出现的任何条款都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这些条款也是无效的,因为法律的上传统是保护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
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出现的条款违反了现行的法律规定,那么这些条款是无效的。当事人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通过协议书来违反法律规定。
4.具有违背公共利益的条款
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出现的任何条款会违背公共利益,那么这些条款也是无效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从整个社会利益出发,保证公共利益,不能单纯从个人角度出发。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但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规定,并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如果出现了无效条款,就可能导致离婚协议书无效,造成不良后果,因此在制定离婚协议书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