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在离婚时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离婚协议中包含了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划分、子女抚养、赡养等权利义务的约定。但是,离婚协议也不是完全可以随意约定的,如果协议中存在以下条款,则这些条款将被认为无效。
1.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序良俗的条款:离婚协议中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序良俗。例如,离婚协议不能约定夫妻一方不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否则这一条款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2.侵犯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条款: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必须合法,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例如,约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由母亲独自拥有,而父亲则失去了抚养权,这一条款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3.未来不能确定的条款: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必须具有明确性和确定性,不能存在模糊不清的条款。例如,约定夫妻离婚后,财产的分配根据双方的情况分配,这一条款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4.强迫签订的条款:如果离婚协议是在被迫签订的情况下达成的,那么这些条款将被认为是无效的。例如,一方用暴力或威胁让对方签署离婚协议,则这一协议就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总之,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应当依法、平等地达成协议,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存在违法或不公平的条款,双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