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占有、使用公共财物,违反法律规定,挪用用于自己或他人非法占有、使用或者挥霍,对于这样的行为,我国法律提出了相关罪名来进行惩治,以下是挪用公款相关罪名的具体介绍:
一、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占有、使用公共财物,违反法律规定,用于自己或他人非法占有、使用或者挥霍。挪用公款罪是根据挪用的金额大小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最高可判处死刑,最低可数罪不重。
二、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谋取私利,滥用职权,占有、使用公共财物,违反法律规定,用于自己或他人非法占有、使用或者挥霍。贪污罪也是根据贪污的金额大小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最高可判处死刑,最低可数罪不重。
三、挪用特定款物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占有、使用特定款物,用于自己或他人非法占有、使用或者挥霍。特定款物是指经过法定程序,已经划拨、划分、拨付的国有土地、国有资金、专项收入等特定款物。挪用特定款物罪不受挪用金额大小的限制,具体量刑由法院主观认定。
四、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职务规定,将国有物品占为己有或者非法使用国有物品所得的非法所得,情节较轻的可判处拘役或者半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渎职罪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机关的规章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务,致使公务失职,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可判处拘役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拘役或者罚金。
以上是挪用公款相关罪名的主要内容,这些罪名都是由国家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公正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