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离婚协议补办需要当事人本人前往办理。因为离婚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事情,关系到家庭的身份、财产等方面,所以需要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进行办理。
首先,离婚协议补办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如果某一方不能到场,也可代理他人进行签署。但是,由于补办离婚协议需要补充、更正原协议,可能需要修改约定的内容,因此需要当事人本人进行确认,保证协议内容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其次,办理离婚协议也需要登记民政局,结婚证和离婚协议等文件必须在民政局进行登记备案。由于属于个人隐私,涉及到个人身份、财产等问题,需要办理人本人亲自前往,出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进行相关确认和办理。
因此,离婚协议补办一般需要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进行签署、确认和登记。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他人代理,但需要提供相关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证件。综上,为了保证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建议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