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属于贪污犯罪之一,是指非法占有、私自使用公款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为了保护公共财产和维护国家利益而设立的。具体来说,以下是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
1. 非法占有或使用公款。
2. 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或未经批准实施支出。
3. 擅自改变用途或以虚假名义使用公款。
4. 挪妥公款后擅自取得收益。
5. 拒不归还挪用的公款。
对于上述行为中的任何一种,只要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都可以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需要注意的是,挪用公款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要件。也就是说,必须是有意使用或占有公款,且知道自己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罪。因此,如果某个人无意中使用了公款,或者是在正常的工作范围内使用公款,没有达到挪用的程度,就不会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总之,挪用公款罪的构成有很多方面要素,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无论如何,挪用公款罪都是一种犯罪行为,对公共财产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必须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