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因此必须立案处理。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在处理公务过程中,未经授权或者违反规定,将公共财产挪为私用或者处置不当,造成损失的行为。挪用公款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损害了公共财产的安全,破坏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依法行政原则。
如果挪用公款不被立案处理,将会给公共资产的安全和维护带来极大危害。一方面,不立案或者不追究责任,会导致其他公职人员和公共资源的挪用和浪费。如果公职人员知道自己挪用公款不会被追究责任,就会放纵自己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剧了公共资源的流失。另一方面,公众对于挪用公款的问题十分关注,给他们意淫不立案处理的想法,必然会让公众的对政府管理的不信任更加加深,甚至会引起公众对政府的不满和愤怒,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威信。
因此,在挪用公款的问题上,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强化立案处理,让公职人员付出应有的代价,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资产的安全,加强社会公正和公平。不立案处理挪用公款的做法是错误的,会危害社会和公共利益,破坏法制的信誉和威信,不利于法治的建设和发展。因此,必须严厉打击挪用公款的违法行为,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提高公众对法治理念的认识和理解,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