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既然涉及犯罪,那么就可以立案。具体来说,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犯罪是属于贪污罪的一种,它的界定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从立案的角度来看,每一个刑事案件都要进行正式立案,而立案的标准是由当地的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情况进行判断的。就拿挪用公款一千八这个数额来说,暂时无法得知这笔款项在哪个单位、对应的账号信息等具体信息。因此,单凭数额大小不能做出是否立案的判断,必须具体分析案情,判断是否存在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从而确定是否立案。
但从犯罪的角度来看,挪用公款的数额与是否构成罪行无必然关系。无论挪用的数额多少,只要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侵占国家机关的公款就是罪行。因此,如果有公务人员挪用公款,不论数额大小,都应该被严肃处理。
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行为,不仅会被法律惩罚,还会影响公共信任。挪用公款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更是破坏正常公共财务秩序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公众的利益。因此,应该对挪用公款行为坚决打击,有效减少这类行为的发生。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全社会的金融安全意识,提高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政治意识,形成监管网络,全面严格管理公共资金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