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将公共财产用于个人用途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正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挪用公款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除了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该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和社会责任。
因此,对于挪用公款的人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行政处罚、劳动纪律处分和综合评定评优评先的取消等等。对于挪用公款较严重的情况,公职人员将受到撤职、降级、党纪等严厉处置。
在挪用公款的情况下,若涉及到了单位的资金,则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来进行辞退。公职人员和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或滥用公款,这是保障国家、单位和人民利益的基本保障。
因此,采取辞退措施是必须的。通过辞退来告诫公职人员或劳动者,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守护公共财产,自觉防范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构建和谐的单位以及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