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婚前签的文件。事实上,婚前签署的文件是婚前协议书,是婚姻法规定的一项法律制度。婚前协议书可以约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债务承担、婚后财产形成等各种关系。而离婚协议书则是在婚姻存在期间一方或双方决定离婚时,通过协商达成的一份协议书,主要涉及财产分配、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的事情。
离婚协议书对婚姻关系的解除和各种权益的分配,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双方离婚协商达成协议后所签署的协议书,一旦形成法律效力,就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一般情况下,离婚的协议书需要经过双方互相协商、达成共识,并在有证人的情况下进行签署。在签署协议书的过程中,双方需要认真考虑各方面的问题,尤其是对子女、老人的赡养问题要特别关注。
总之,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婚前签署的文件。婚前协议书和离婚协议书在法律意义上是不同的文书,各具有自己的法律效力和作用。虽然离婚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但是通过合理的协商和达成协议,既可以避免无谓的纠纷和矛盾,也可以让双方在离婚后重新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