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是一个负责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婚姻登记、离婚登记、丧葬登记、社会救济补助等相关事务。当一对夫妻选择离婚后,需要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完成离婚手续。但是,离婚协议是否能够被民政部门查到,引起了很多人的疑问。
首先,要明确离婚协议的性质。离婚协议是一种合法有效的协议,双方在离婚前达成的意见和协议。离婚协议一般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权等相关条款。在离婚登记时,可以将已经达成的离婚协议一并提交给民政部门,以便民政部门能够了解离婚双方的事实情况和已经达成的协议内容。
其次,民政部门在处理离婚登记的过程中,会要求双方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证明。这些材料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等。而离婚协议也是作为离婚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之一,因此民政部门是有权查阅离婚协议的。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民政部门并不会主动查询离婚协议。如果没有涉及到其他法律诉讼,民政部门也不会对离婚协议进行调查和核实。但是,在一些情况下,比如离婚双方之间产生了争议,需要法院进行判决和执行,此时,法院可能会要求查看离婚协议作为证据。
综上所述,民政部门是有权查阅离婚协议的,但并不会在一般情况下主动查询。离婚协议作为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材料之一,需要遵守法律程序进行登记。如果离婚双方之间出现了争议,需要委托律师或前往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