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法占有、使用或者挪作他用公共财物或者公共资金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挪用公款是否会被负正式的刑事处罚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构成贪污罪或者挪用公款罪。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而定量刑的程度也有所不同。
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侵吞、骗取、挪用公共财物、资金,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383条规定,贪污罪金额在三万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而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共财物和资金,使公共财产或者资金遭受损失,情节较轻,触犯或者严重破坏国家利益的。根据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此看来,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它涉及到国家财产和社会的正常运转,一旦发生,就必须付出极其沉重的后果。因此,我们应当引导广大公务员要树立正确的财经观念,从根本上杜绝挪用公款的现象的发生,坚守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为人民贡献更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