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协议,其具有约束力。如果离婚协议中的内容合法、合理、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双方都签字并经过公证,那么这份离婚协议通常是不会被民政局驳回的。
当离婚协议被申请送交到民政局备案时,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会审核协议内容是否合法,例如协议是否合理、双方是否签字等等。如果离婚协议不符合法律要求,如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未经过公证等,民政局就会拒绝备案。
此外,如果离婚协议中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民政局也会仔细审查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这些问题往往也是离婚争议的重点之一。如果双方在这些问题上达成的协议被认为不合理或不符合法律规定,民政局有权拒绝备案。
总之,离婚协议被民政局驳回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合法、合理、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公证,就可以顺利备案。但是如果协议内容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或者双方在某些重要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就有可能被驳回。如果离婚协议被驳回,夫妻双方就需要重新协商,修改协议并再次提交民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