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经过签署协议书而达成的解决婚姻问题的一种方式。一般来说,民政局并不直接介入离婚协议的签署和执行。因此,离婚协议中并不一定会有民政局的章。
然而,有一些情况下,民政局可能会涉及到离婚协议的签署和执行。一些地区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必须在民政局备案,才能生效。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中通常会印有民政局的章。
此外,在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时,民政局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核,以保护未成年子女和弱势方的权益。如果协议涉及到的内容涉及到民政局的权力职责范围,民政局可能会在离婚协议上加盖章的形式予以确认。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达成和执行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即使民政局未出面审核协议内容,也需要保证协议内容合法合规,以确保达成协议的双方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