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过渡费实际上是指在拆迁后,居民暂时无法搬进新房居住的期间,在补贴房租费用的同时还须缴纳的一项费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拆迁安置房过渡费的支付是由政府与拆迁户之间进行协商确定的,同时也需要符合以下规定:
第一,必须是在房屋拆迁后,拆迁户在装修、迁入新房等因素的原因下,需要维持生活的必要期间,才可以申请过渡费。
第二,过渡费的支付金额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被拆迁户的家庭人口数量和新房装修的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在此基础上由政府与拆迁户协商确定。
第三,过渡费的支付应严格依据相关政策执行,不能超标,也不得向拆迁户收取任何费用或找回任何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过渡费并不是每个城市都有,还是应该以当地政策为准。无论在哪个城市,拆迁安置房过渡费的支付仍然是政府与被拆迁户的协商结果,所以在申请时需要准备充足的材料,理性的认识自己的权益,避免被恶意猫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