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后双方基于离婚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进行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在编写离婚协议书时,必须注意避免无效约定,否则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效,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无效约定是指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条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双方约定是无效的。具体来说,无效约定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应该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进行协商,协议中不得存在片面性或不合理的情况。比如,一方对离婚财产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进行不公平的分配,或者加入无法履行或无法诉讼的条款,这些都可能成为无效约定。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的子女抚养和探视约定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应当合理、合法、符合当地习俗等,同时兼顾儿童的权益和利益,不能侵害其固有权利。例如,离婚协议书中将抚养权授予了一方,而没有考虑到另一方的权利和利益,或者对探视、赡养费等约定不充分,也可能成为无效约定。
最后,离婚协议书中的其他条款也要避免无效约定。例如,双方约定回归婚姻关系、以给对方物品作为强制约束、不交还财产等等都可能成为无效约定。因此,在编写离婚协议书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可违反法律以及公序良俗,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后双方必须签署的协议。为了避免出现无效约定,建议双方在草拟离婚协议书时,一定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慎重考虑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避免在离婚协议书中出现无效或争议性的约定,以免对双方造成极大的损失和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