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协议,也称夫妻协议,是指结婚后夫妻之间自行协商达成的各种责任和权益分配的协议。有些夫妻在婚姻中感到彼此的生活观、价值观等不同,为避免日后离婚引起纷争,会签订一份婚内协议来规定离婚时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权益。关于婚内协议约定离婚就无效的问题,应该从法律层面和实际情况两方面来看。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婚姻法》第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有书面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或者所有权属于一方的,应当属于个人财产或者该方所有。”由此可见,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共同取得的财产应该是共同所有的,不能依据婚内协议随意分配。此外,我国《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对财产采取协议离婚的,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可以协商,但不能违反《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从实际情况来看,婚内协议不能完全约定离婚就无效,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婚内协议应该原则上遵循法律规定,不得有悖于本法的基本原则和强制性规定。其次,婚内协议应该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没有利用婚前婚后依赖关系等形成的不正当力量干预。最后,婚内协议应该是公正合理的,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并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总之,婚内协议不能约定离婚就无效,但是其效力应该遵循法律的基本规定,实行双方自愿和公正合理的原则。夫妻之间应该学会互相尊重和沟通,不做出伤害对方自身权益的协议。避免不必要的争吵和矛盾,更重要的是,在婚姻中懂得执着和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