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商,按照法律规定达成离婚协议,而无需通过法院审理来完成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作为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有些约定是无效的,下面详细介绍协议离婚中哪些约定是无效的。
一、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的约定。不可随意约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抚养费等相关问题,因为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约定违反了未成年人的权益。
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分割方式。夫妻离婚需要根据家庭财产的具体情况协商,如果协议中规定的财产分割方式违反了该地区的法律规定,则这部分约定是无效的。
三、不合理的财产分割约定。夫妻离婚需要协商财产分割,如果协议中规定的财产分割约定明显不合理,明显偏袒一方,也会被法院认为是无效的,并被要求重新协商。
四、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协议离婚中的约定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例如协商约定双方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但是约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可以再次复婚,这是不符合公序良俗的。
五、不合法的违约金条款。离婚协议可以规定违约金,不过违约金应当合理,不能过高,否则可能被认为是一种针对离婚协议的不当制约。
总之,协议离婚中的约定必须合法、合理、公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不能损害婚姻法所赋予夫妻双方的平等、自主选择原则,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受到严格保护的原则。如发现离婚协议中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及时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离婚。